关键词:加梯,同意,合同,费用,电梯,公司,居民,业主,加装
5户人家不同意加梯因此同意率不达标事已至此眼见着加梯无望业主们希望及时止损要回已经支付的费用加梯公司表示已经产生的费用无法退还根据明细
说起老房加装电梯
真的是好事多磨
即便通过了意见征询
中途遭遇工程停滞
甚至烂尾的情况
也不在少数
市民聂先生反映
早在2年前
小区就开始加装电梯工程
过程一切顺利
没想到就在最近
眼看着即将开工
部分业主却突然变卦
从同意转为了反对
2021年年初
聂先生所在的
虹梅花苑小区的86号楼
启动加装电梯
经业主征询
当时,12户居民中
有9户同意加装电梯
符合加梯要求
当年4月,小区业委会就与上海昱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加装合同。很快,聂先生和另外5户居民支付了第一笔加梯费用,总计18.25万元。
可两个月后
楼栋在张贴规划公示时
原先同意加梯的1楼住户
却提出了反对
聂先生
2021年4月签了合同,开始推进加梯,那时候加梯公司说他们一定能开工成功,让我们不要管这些反对的声音,所以我们才同意签合同,并且很快付了第一笔款项。
然而
加梯公司进场小区2次
都遭到了施工阻扰
直到今年年初
3楼的一户人家
也不同意加装电梯
那这两位业主为何反悔?
在一份反对加梯的声明中
记者找到了答案
主要原因还是
从加梯对低层住户的
日常生活带来的影响考虑
3楼居民称,他们不同意是因为居委会沟通不到位,引起的矛盾,“本身说给我们用电梯的,现在不给我们用了,这个话听得我们不舒服,我们就不同意了。”
小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宋女士告诉记者,“101室本来同意的,规划公示的时候又说不同意了,具体原因是要补偿,因为房价跌了、采光、安全隐患......等原因。3楼不同意是因为1楼的居民跟他们说,反正不用的,风和光线有影响的,你不要同意。”
根据《民法典》278条规定,需要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 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
86号楼共有12户人家
目前,5户人家不同意加梯
因此同意率不达标
事已至此
眼见着加梯无望
业主们希望及时止损
要回已经支付的费用
加梯公司表示
已经产生的费用无法退还
根据明细,这笔费用
涉及房屋结构检测
勘探费,设计费,监理费等
总计约6.5万元
电梯没加成,但要花费6.5万元,居民们有诸多困惑:
一是合同中约定,只有房检费、地勘费和设计费属于不退款的范畴,其他费用在合同中没有体现;
二是这些分项费用的定价究竟是否合理,居民希望有专业机构帮助评估。
除了这笔争议的费用外
剩余的12万元是否还能退回?
在与加梯公司的协商中
居民们还发现
他们手上的合同
与加梯公司发来的合同
并不一样
聂先生表示很纳闷,在让加梯公司提供合同时,提供了跟原版不一样的合同,新的合同是在业主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敲上了业委会的章。认为加梯公司存在阴阳合同这样的行为。
就此问题,记者联系了这家上海昱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方承认,的确这份合同是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找业委会敲章。
至于这笔有争议的费用
程家桥街道约谈了加梯代建公司
代建公司给出了处理意见
一方面,与楼内出租户明确后续推进方向,即终止合同或是继续加装电梯;
另一方面,如果终止合同,代建公司已经答应退还12万多,至于存在争议的6万多元,街道正在和代建公司沟通,除了第三方产生的费用,能否让代建公司多退还一部分。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刘明昊
“了解到6.5万元由五项明细构成,根据合同约定,前三项结构检测、地质勘探、设计相关费用确实是实际产生的,的确不属于退还范围。
对于后两项关于监理费用,以及施工备案费用没有合同依据,即代建单位开工备案的2万元,以及监理单位的50%预收费用。乙方也考虑到居民的实际情况,去争取予以返还,这样的处理方式我们认为是合适的。”
希望在各方的协调下
虹梅花苑小区86号楼
加梯终止的善后问题
能得到妥善解决
同时,小坊提醒
加装电梯有利有弊
签署合同时一定要
严肃对待,考虑周全
把更多的工作做在事前
尽量避免日后产生
邻里纠纷和经济损失
记者:计青牧、刘水
编辑:王小羽(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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