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日(农历2007年6月21日),云南警察领导黑社会并组织卖淫获死刑。 2007年8月3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由公安部挂牌督办、云南省公安厅特别督办的镇雄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队长范泽忠(别名范晓)等黑社会团伙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数罪并罚,范泽忠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作案人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别被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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