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4日(农历2006年2月5日),胡锦涛在全国政协分组讨论中提出“八荣八耻”论述。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联组讨论时发表讲话,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5月19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出《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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