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8年前的今天,1983年1月18日(农历1982年12月5日),中组部作出《关于机构改革中各级干部必须遵守的几项规定》。 1983年1月1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作出《关于机构改革中各级干部必须遵守的几项规定》。为了保证当时即将开始的机构改革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 (一)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因机构改革中自己所在的部门可能合并或撤销,就等待观望,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二)在机构改革中,领导干部无论是继续留在领导班子里,还是调动工作,都由组织做出决定,个人坚决服从,不允许干扰机构改革中的人事安排。 (三)改革工作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在改革之前,任何单位未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 (四)正确对待机构的合并、撤销和人员的变动。 (五)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知头条立场。请理想发言,恶性发现将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